12月19日,蓝天燃气(605368)发布公告,控股股东蓝天集团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和轮候冻结。
近日,蓝天集团合计824万股被冻结/标记,占其所持股份的2.57%,及总股本的1.15%。
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持有公司3.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本次被司法标记股份为34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8%;轮候冻结股份为4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持有公司股份为46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4039万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1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5%;累计轮候冻结数量为2.2亿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59.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9%;累计司法标记股份1000万股,占合计持股比例的2.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包括蓝天集团为蓝天能源与河南欢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导致轮候冻结;以及与河南耕曦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导致的司法标记。公司表示目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若冻结事项未妥善解决,可能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2025年前三季度,蓝天燃气实现收入30.46亿元,归母净利润2.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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